如果您小孩的幼稚園或小學已積極實施「讀經教育」(辦法及進度請參考上期「讀經通訊」),則很恭喜您,那是您和孩子的福份。但如果尚未實施,為了您孩子一生成就著想,請家長要聯合起來促請(或全校或班級皆可)。近來有些讀經的家長要求學校讀經,得不到回應,只好申請讓他的孩子「在家自學」。這本來是一件極自然極美好的事,但聽說有些人為了這件事和學校老師校長甚至縣市教育局官員商洽過程不甚愉快,我感到很驚訝。鑑於在家自學將勢將成為時代風氣,會有很多人可能遇到同樣困擾,在此謹就所思,提供幾點意見,供讀經家庭及教育界參考。
第一、「在家自學」方案之意義:不論中西,自古人才幾乎都出自「家教」或「私塾」。至於所謂「公立小學」,把學生集中到學校去,由國家制定教材教法,實施大規模集體統一教育,是晚近西洋的發明。起初社會普遍貧窮無知,常有不讓小孩上學的現象,政府為了提升整體國民素質,乃訂定「義務教育法」,強迫所有兒童都要接受一定年數的「國民教育」。我國近百年的教育制度就完全是學自西洋。
這樣的國民義務教育,有利亦有弊。它對普及民智提升國力,居功厥偉;但因為「集體教育」,很難「因材施教」。而且全國教育政策攸關重大,不得不長期使用固定一種教育理論,常失於偏頗;致使許多人才因而埋沒庸庸碌碌之間,甚至造成整個民族生命力的衰頹。所以歐美各所謂「先進國家」便一面注重「教育改革」,一面鼓勵「私人辦學」或「在家自學」以補救之。他們的政府認為讓有教育理想的人出來辦學,或家長願意承擔自己子女的教育工作,使教育工作更有活力更加多元,分擔了國家教育的責任,是一種對國家有所貢獻的事;學校的校長和老師也都極力支持,不會認為這些人是「居然膽敢跟正規教育挑戰」!因為他們的社會是多元的,假如家長的心態是多元的,教育人員的心態也是多元的,凡是多元心態的就好溝通。這一種現代化的心態,我國國民一直沒有學會。
尤其現在時代不同了,以前是家長不知教育的重要,把孩子留在家裏當童工,所以國家要強迫入學。現在,則是家長發現自己有更好的一套教育理想,學校的正規教育已不能滿足他對孩子的養成願望,所以要「在家自學」。「在家自學」不是坐令孩子荒廢,相反的,乃是要他盡其所能。申請「在家自學」也不是要給老師或校長或教育單位難堪。站在「教育是培育下一代」的共同認識上,所有的教育人員一定會樂觀其成,給予這些熱誠的家長同情鼓勵和輔導,請家長放心去申請。況且教育部已有明確法規,「在家自學」是於法有據的,一般的教育人員和家長應該及早跟上時代才好。